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公司全面完成2013/2014年度国家化肥淡季商业储备任务

发布时间:2014-06-06

    本网讯 我公司2013/2014年度国家化肥淡季商业储备于2014年3月31日到期。到期后,储备办公室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审核整理了大量的购销合同、付款票证、调入票证、铁路运输票证及销售票证、来款凭证等,并对淡储工作进行了总结,在规定期限内向财政部驻河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河北专员办)提请审核。   
    河北专员办认为,我公司国家化肥淡季商业储备工作做到了上报台帐数据与河北专员办备案数据相符、上报台帐数据与各分公司商品帐数据相符、各分公司商品帐数据与仓库实际库存相符;按时上报台帐数据,到期后所提供审核材料明确清晰,利息申报准确无误,对我公司国家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意上报利息补贴。至此,我公司2013/2014年度国家化肥淡季商业储备任务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