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钙出口关税确定
发布时间:2008-03-31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8号令,经国务院批准,自2008年4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对过磷酸钙(税号:31031010、31031090)和钾肥(税号:28342110、31042090、31043000、31049010、31049090)征收30%的出口暂定关税。
特此公告
二○○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来源:中华商务网)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8号令,经国务院批准,自2008年4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对过磷酸钙(税号:31031010、31031090)和钾肥(税号:28342110、31042090、31043000、31049010、31049090)征收30%的出口暂定关税。
特此公告
二○○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来源:中华商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