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我国将采取措施确保粮价基本稳定
发布时间:2008-04-03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称,国家将采取四项措施,确保市场粮价基本稳定。
近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农业和粮食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确定了支持农业和粮食生产的十项重要措施。记者就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稳定化肥市场价格等问题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就“国家将采取什么措施确保市场粮价基本稳定?”这一问题,该负责人介绍称,“谷贱伤农,米贵伤民”。粮食价格一头关系到种粮农民的切身利益,另一头关系到消费者的承受能力,因此,国家调控粮食市场的目标,是使市场粮价稳定在一个合理的水平上,既不大涨,也不大落。国家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要发展生产,增加供给,这是稳定粮价的基础;
二是严格控制主要粮食品种出口;
三是加强粮食运输调度,维护市场秩序,确保市场供应;
四是要妥善安排好低收入群体生活。
该负责人还介绍称,去年四季度以后,化肥价格较大幅度上涨,国家已经并将继续采取一系列措施稳定化肥价格。一是扶持生产,继续对化肥生产企业用电、用气实行价格优惠,对化肥铁路运输实行优惠运价并免征铁路建设基金,对国内所有化肥品种免征增值税。二是严格控制化肥出口,提高尿素、磷酸二铵出口关税,对磷酸一铵等国内短缺的化肥品种开征出口关税。三是加强组织调运,充实销区化肥库存。动用救灾储备化肥30万吨支援南方灾区。四是加强化肥价格和市场监管。近期将开展化肥价格专项检查行动,督促化肥生产、流通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化肥价格政策。目前,化肥出口已大幅度下降,销区化肥库存明显增加,东北地区供应紧张状况明显好转,化肥价格过快上涨的势头已得到遏制。(来源:国际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