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部门联手保障春耕化肥供应
发布时间:2010-02-25
春节已过,春耕生产即将从南到北全面铺开。针对入冬以来我国多个地区受暴雪、冻雨等低温天气影响,天然气、煤炭等化肥原料供应趋紧,化肥生产受阻、化肥运输不畅等突出问题,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铁道部、商务部等十部门于2月22日联合对外公布了《关于做好2010年春耕化肥供应工作的通知》,明确将采取优先供气、对化肥流通提供信贷支持等倾斜性政策,确保今春农业用肥稳定供应。
记者从各地化肥协会或行业组织了解到,自2009年8月以来,国家进一步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出台了放开化肥价格和经营的政策,同时采取一系列措施促进化肥生产和流通,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极大地调动了化肥生产和流通企业的积极性。因此,总体上看,今年春耕化肥供应基本可以满足农业生产需要。
但是,化肥的生产与流通依然面临着许多不利因素。据一些化肥企业反映,天然气短缺、煤炭供应不足和地方出台的限电措施等,使化肥生产面临着断气、断电等的严峻挑战。而且由于煤、电、油、天然气等主要原料的价格上涨以及运费的涨价,使得企业生产成本明显加大,利润空间明显减小。在化肥流通领域,由于国家放开了对经营主体的限制,市场竞争变得更加激烈,流通企业普遍面临着融资困难的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十部门此次明确要求天然气供应企业在春耕期间要逐步增加对化肥生产用天然气的供应,在未完成化肥计划用气前,不得向其他企业供应工业用天然气;各电网公司要保证化肥生产企业用电需要;有关地方政府要组织煤炭企业加强化肥用煤的生产供应。《通知》还提出,地方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市场监测、落实相关政策、强化组织协调、确保供应稳定。
另据记者了解,今年我国将继续对化肥生产、经营和进口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化肥生产用电、用天然气和铁路运输实行价格优惠政策。国家还要求各金融机构加强对化肥生产流通企业的金融服务和信贷支持,提高审贷效率,加大信贷资源调剂力度。此外,铁路部门也将加强春耕期间化肥以及化肥生产原料的组织调运,重点安排华北地区向南方调运氮肥以及西北地区钾肥和西南地区磷肥的调出。
(来源:中国化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