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供销总社、国家农发办领导到我公司考察指导
发布时间:2014-07-25
本网讯 7月24日,全国供销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副巡视员马继红、国家农业开发办公室部门处处长栾海波、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投资处副处长刘喆一行3人到我公司,就配合做好农业综合开发支持供销合作社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工作,针对完善有机肥和低残留农药生产使用试点实施方案进行了调研。省农业开发办公室副主任金树林、省供销社理事会副主任郭志江、省社合作指导处处长李汉杰及市农发办相关负责人陪同考察,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海、副总经理杨瑞生及农化科技部经理王书申接待了调研组并陪同座谈。
郭志江首先对调研组的到来表示欢迎。他表示,河北农资作为试点项目申报单位,汇报并组织具体实施方案,希望调研组通过考察论证,对方案提出意见,共同推进试点工作尽快实施。
任海介绍了公司概况。他指出,当今农资行业发生巨大变化,农资公司在经营模式和经营品种结构等方面也在不断调整转变,努力适应新市场新形势,向终端服务下功夫,不断提升为农服务。
杨瑞生就公司制订的《有机肥和低残留农药生产使用试点实施申报方案》向调研组进行了详细汇报。该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改良耕地土壤,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逐渐形成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汇报结束后,调研组对农资公司为配合做好农业综合开发支持供销合作社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工作做出的努力表示肯定。马继红认为,公司制订的实施方案内容认真细致,主体架构清晰,以农业服务为主旨,由服务型龙头企业组织带动相关单位共同实施,非常符合改革试点要求。
栾海波就方案提出意见和要遵循的基本原则。一是要严格遵守国家政策原则,具体情况具体处理。二是要从源头有效控制有机肥的质量,从生产到推广形成链接。三是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办法要可借鉴、可推广、可持续,稳步推进。四是有机肥推广要发挥综合优势,打造综合服务平台,共同推进扩大效益。五是一定要充分发挥调动上下左右的积极性,分工上要有协作。六是有机肥和低残留农药重点要面对新型经营主体。最后,他强调,方案内容要进一步细化严谨,并要求省供销社一定要全程参与,共同努力做好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