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召开第四届七次职工代表大会
发布时间:2018-08-02
本网讯 8月1日,集团公司在农资大厦第一会议室召开第四届七次职工代表大会,来自集团公司各部门的40名职工代表参加会议,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郑占山主持会议。
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听取并审议了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各项议案,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集体合同(草案)》、《工资集体合同(草案)》,选举郑占山、孙远红、于丰廷、弓小京、于桂芝、朱江燕、田莉为协商委员会成员,选举郑占山、路箐、朱江燕、殷书刚、田莉为监督检查小组成员,选举郑占山、于丰廷、弓小京、于桂芝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成员。
郑占山指出,本次职代会依据职工代表大会相关规定召开,各项表决结果真实有效。在集体合同协商签订及执行过程中,希望各位代表、各位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带领广大职工,继续发挥好参政、议政、监督作用,继续发扬好主人翁精神,为实现公司与职工双赢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