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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圆满完成2008年度 磷肥专项淡季商业储备工作

发布时间:2008-12-15

  本网讯 按照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签订的2008年度磷肥淡季商业储备承储协议,我公司与云南云天化国际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承担2008年度河北区域磷肥专项淡季商业储备任务6万吨,储备期从2008年7月20日至2008年10月20日。储备期间,联合体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颁发的《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及《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补充规定》,按时上报台帐数据及市场价格信息,顺利通过财政部驻河北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河北专员办”)对承德、保定、衡水、枣强、深州分公司的抽查,河北专员办对联合体磷肥专项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储备期满后,及时将相关材料报送河北专员办申请审核,并于12月5日通过审核,圆满完成了2008年度磷肥专项淡季商业储备工作。